一、复试时间:2023年4月8日-4月9日。
1.4月8日下午12:00—17:00报到。
2.4月9日上午8:30—10:00复试笔试。
3.4月9日下午12:30开始,复试综合面试,具体时间见附件1。
二、复试地点: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(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),复试报到详细地点见附件1。
三、复试流程
(一)资格审查
考生应在复试报到前(4月8日上午12时前),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版发送至272069067@qq.com邮箱,所有材料合成一个压缩文件,文件命名为“姓名+准考证号”。复试报到当天携带复审材料原件现场审查,并提交一份复印件存档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。
资格审查材料包括:
(1)身份证(核查原件、上交复印件);
(2)初试准考证(核查原件、上交复印件);
(3)学籍学历证明材料(核查原件、上交复印件);
应届生:学生证(完整注册)或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(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)或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(打印网址:https://www.chsi.com.cn/xlcx/bgcx.jsp)
历届生:本科学历证书原件或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打印件(来源地址:http://www.chsi.com.cn/xlcx/)
(4)《合肥师范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信息登记表》;
(5)《政审表》;
(6)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;
(7)加分考生需提供加分证明材料(核查原件、上交复印件);
(8)报考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供《关于同意脱产参加合肥师范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的函》。
(二)考生报到
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到生命科学学院办公室(行知楼1507),完成报到和资格审查。
四、复试内容
(一)笔试
专业课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。专业课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,满分均为100 分。
(二)综合面试
1.综合面试包括思想品德考核、英语听说能力(听力和口语)、说课(10分钟)、问答环节(包括专业知识问答以及分析解决实际教学问题的能力),其中“说课”占面试成绩的50%(说课评分标准见附件)、英语听说能力占面试成绩的20%、提问答辩环节占面试成绩的30%;面试专家组成员依据考生面试表现当场记名评分,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计算方式为去除一个最高分,去除一个最低分后专家组评分的平均分,满分为100分。复试过程中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2.面试组织程序:
(1)面试时,考生应当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以备核查。
(2)以随机方式决定考生的面试组号和面试序号。
(3)面试专家组按考生抽取的面试序号逐一进行面试,其他考生回避。
3.说课环节特别说明
(1)说课时间为10分钟,备课时间为60分钟。
(2)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:4月9日中午12:20。考生应提前到达候考室参加抽签、候考,离开候考室前上交通讯工具和其他资料。
(3)考生按顺序进入备考室,领取备考教材等相关资料,并按要求入座备考。入座后开始计时。进入备考室后到本人考试完毕离开考场前不得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,不得擅自离开备考室(中途上厕所等特殊情况由工作人员陪同)。
(4)备考结束后,到面试室参加面试。离开考场后,到候考室领取通讯工具等个人物品,并尽快离开考试区域,期间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流。
(三)最终录取成绩合成按照考生初试总分、复试总分分别当量折算后相加为考生录取总分,即录取总分=初试总分÷5×70%+复试总分×30%。其中,复试总分=“专业笔试成绩”×(60%)+“综合面试成绩”×(40%)。
五、有关说明
(一)根据教育部规定,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:
1.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;
2.复试成绩不合格,即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;
3.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;
4.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舞弊的;
5.体检不合格的;
6.已接受其他学校“待录取”的。
(二)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,否则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。逾期不到者,复试资格取消。
(三)考生须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、二级学院网页,所有招生信息均通过网站予以公布。
附件1:合肥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(调剂)日程。
附件2:2023年合肥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说课评分标准。
生命科学学院
2023年4月7日